根据法律规定,在六种情况下,即使女职工怀孕,单位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间
女职工在试用期内怀孕的,可能会因不符合用工条件而被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用工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且不予补偿。
2、严重失职
怀孕职工在工作中严重失职或者有渎职行为,且上述两种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3、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员工经常迟到、早退或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女员工即使怀孕,也不纳入保障范围。
有的单位会把多次迟到视为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并明确写入员工细则中。因此,准备怀孕的员工要特别注意,避免“越界”。
4.兼职工作影响主业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用人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