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食品安全13个部门曝光工作(负责食品安全13个部门曝光的机构)

每当食品安全事件被曝光时,人们常常会感到困惑:这件事该由谁来负责?食品安全管理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系统:不同的食品品种、不同的环节由不同的部门管理。甚至各地的监管制度也有所不同。在监管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职能交叉、模糊和空白的地方。那么,

每当食品安全事件被曝光时,人们常常会感到困惑:这件事该由谁来负责?

食品安全管理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系统:不同的食品品种、不同的环节由不同的部门管理。甚至各地的监管制度也有所不同。在监管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职能交叉、模糊和空白的地方。

负责食品安全13个部门曝光工作(负责食品安全13个部门曝光的机构)

那么,涉及食品安全的政府部门有哪些呢?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机构来看,目前正式对外公布的有13个,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等。公安部、财政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粮食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据了解,组成部门数量有所增加,但尚未正式批准。

组成部门中,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五个部门为直接负责部门行政执法管理。其他组成部门的职责只是相关的。例如,盐业的管理就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

无论工作如何分工,我们都希望各部门能够各司其职,不失职、不争论、不遗漏,切实把食品安全这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管理好。人民,严格而良好。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加强协调和监督指导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于2010年2月6日,是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级别协调机构。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设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张勇介绍,食品安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综合协调、监督指导食品安全工作。基本定位是在分段监管的基础上,针对容易出现分段监管的监管空白、职责重叠等问题,堵塞监管漏洞,推动各环节监管措施衔接。同时,加强督导指导,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工作。

“食品安全办不能取代监管部门的职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政策措施必须落实到各部门的具体工作中。”张勇说道。

据了解,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的具体协调职能包括明确一些不明确领域的监管职责。比如,随着食品行业的发展,新业态不断涌现,比如中央厨房、甜品吧等,具体监管哪个部门?在食品安全办的协调下,属于食品消费环节,其监管职责由食品安全部门明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农业部:监管初级农产品生产

农业部主要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的监督管理。主要功能包括:

1.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宣传培训。

2.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组织制定农业行业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制定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

3.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督抽查,组织对可能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业生产资料进行监督抽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分析和信息发布。指导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指导实施农产品包装标识、市场准入管理等。

4.依法对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实施认证和监督管理。包括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认证和质量监督,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审批、登记和监督管理。

5.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制度考核。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监督生产、加工、进出口活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食品生产加工活动和进出口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国内食品生产许可和生产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对食品生产者的监督检查,组织建立食品生产者安全信用档案、公布日常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依法对食品生产者进行责令。实施召回;负责组织实施国内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负责进出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对发现可能存在风险或者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进口食品采取风险预警或者控制措施;负责向我国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代理商的注册、向我国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的注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的注册,收集、汇总进出口食品输出食品安全信息等。配合有关部门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风险。

其下属机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可管理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公布食品检验和复检机构名录。国家标准局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编号。

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资质认定条件制定等工作。食品检验机构检验规范,组织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的调查处理。事故。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卫生部设有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卫生监督局,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综合协调、检查和评价各部门食品安全检测、监测和监管工作;负责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制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条件和检验规范;负责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进口无国家标准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的风险评估和管理;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等工作。

业务部:主管食品流通行业

根据商务部“三个决定”计划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商务部作为流通行业主管部门,三食品安全方面的主要职责:

一是制定食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采取措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加强对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促进食品经营行业健康发展。

二是负责生猪屠宰、酒类流通等行业管理;加强生猪屠宰活动监督检查,推动生猪屠宰标志、证书的审查和换证,依法保障定点屠宰企业市场准入。

三是配合卫生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方案,跟踪评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实施情况并及时组织修订。

目前,商务部正在稳步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建设。

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食品行业

国务院批准的《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食品工业行业的管理。

主要职能:一是制定合理科学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进一步完善食品工业行业标准,引导企业完善内部质量控制监测网络和食品质量追溯体系;二是推进食品工业企业生产者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道德和法律意识,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三是加强行业自律,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四是加强食品行业相关基础信息统计和监测,建立食品行业质量安全、产品进出口动态等监测预警机制。

在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中,工信部和质检总局的监管对象均为食品生产企业,但监管方式和重点不同。如果说质检总局的监管方式主要是监督抽查,那么工信部的监管方式主要是管理指导。

工商部门:监管流通环节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责任,下设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流通环节质量监控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负责应对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查处重大食品安全案件。其准入职责包括“先证后证”,即负责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然后向持证经营单位核发营业执照。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流通环节,即市场上销售的食品,由工商部门监管。不过,据记者了解,目前市场监管职能存在交叉。市场上销售的肉类、蔬菜、蛋类、水产品等初级农产品,由农业部门按照《农产品质量法》监管。即农业部门对质量进行抽查,工商部门只能根据农业部门的相关通知进行查处,无权进行抽查。《农产品质量法》于《食品安全法》之前于2006年颁布实施。

食药监局:监管消费环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消费层面的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定消费阶段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开展消费阶段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监测,发布消费阶段食品安全监管相关信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消费环节即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本环节中的食品是指经过加工生产供直接食用的食品。同时,消费环节还包括食品及其场所、设施、服务等的提供。

食品安全法施行前,这部分职责由卫生部卫生监督部门负责。目前,这部分职能划归食药监局,但人员尚未同步转移。据了解,全国负责餐饮服务的卫生监督员约有5万名,但目前仅抽调1万名左右。这就造成了目前餐饮服务监管者与其监管职责脱节的情况。监察力量严重不足,亟待扩大监察队伍。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公安局:打击食品安全犯罪

食品生产经营者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

近期,公安部门正在集中部署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犯罪。公安部表示,要积极会同农业、卫生、工商、质检、食药监等行政部门,重点关注农村、城乡、县域等重点领域——城市地区以及企业租用的工厂、车间、仓库、城市地区。定期组织对临时建筑、出租房屋等重点地点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彻底清除生产、储存非法添加剂的“黑窝点”,坚决摧毁地下销售渠道。公安机关明确表示,将加大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的查处力度。对涉嫌在食品中非法添加犯罪的,公安机关领导必须亲自侦查,亲自指挥,组织力量迅速行动,依法立案侦查,查明犯罪事实。对有重大影响或者跨省份的案件,由公安部督办。各地也要对一批大案要案进行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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