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称,2012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第一级个人保险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30元调整为50元。第二级个人保险保费维持每人每年120元不变。从本月起,各区县将陆续启动居民参保个人缴费融资工作。请参保人员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据介绍,此次仅对个人融资一级标准进行了调整,目的是逐步缩小与二级融资的差距。昨天我市公布了明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该标准明年是否实施,待国家确定后公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明年我市还将对特殊城乡居民参加保险实行专项补贴。具体标准为:
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医保一级。除五保户个人缴费全额补助外,其他低保对象给予40元补助;
城镇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三无”人员、低收入老年人参加第一级居民医疗保险。除个人缴费全额补贴外,其他救助对象给予40元补贴;
城乡特殊居民参加第二期补助标准仍为60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2012年参加城乡医疗保险的居民,今年12月10日前完成个人保险融资缴费。外地人员返乡保险费可适当延长至明年2月底。参保后,一级参保居民住院报销上限为每人每年7万元,二级参保居民住院报销上限为每人每年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