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牛检测出(蒙牛10月18日检出)

食品专家表示“不良企业必须受到惩罚直至破产”蒙牛还会继续生产牛奶,但什么时候才能停止生产致癌牛奶呢?核心提示12月24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近期国家液态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其中,蒙牛乳胶有限公司250ml利乐盒装鲜奶黄曲霉毒素M1超标

食品专家表示“不良企业必须受到惩罚直至破产”

蒙牛还会继续生产牛奶,但什么时候才能停止生产致癌牛奶呢?

蒙牛检测出(蒙牛10月18日检出)

核心提示12月24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近期国家液态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其中,蒙牛乳胶有限公司250ml利乐盒装鲜奶黄曲霉毒素M1超标140%。早在1993年,黄曲霉毒素就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I类致癌物”。

12月27日,蒙牛乳业副总裁兼新闻发言人卢建军表示,毒奶的原因是奶农使用的饲料中存在霉菌,但奶企无法控制奶农使用的饲料。这批问题饲料的来源也已查明,但结果尚未公布。卢还说道:“这就好像国家刑法规定了不可以杀人,但是有人想杀人,那你怎么办?”

著名食品安全专家董金石在接受《法制周报》记者采访时认为,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后,企业不能仅仅依靠道歉来解决,而必须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否则,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只会愈演愈烈。

蒙牛纯牛奶被查出强致癌物黄曲霉毒素超标事件正在持续发酵。12月27日,蒙牛乳业副总裁兼新闻发言人卢建军表示,毒奶的原因是奶农使用的饲料中存在霉菌,但奶企无法控制奶农使用的饲料。这批问题饲料的来源也已查明,但结果尚未公布。卢还说道:“这就好像国家刑法规定了不可以杀人,但是有人想杀人,那你怎么办?”

著名食品安全专家董金石在接受《法制周报》记者采访时认为,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后,企业不能仅仅依靠道歉来解决,而必须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蒙牛应停止生产并进行全面整顿。否则,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将永远不会结束。有趣的是,记者发现,蒙牛今年11月刚刚荣获“中国食品安全自律年度先锋品牌”。蒙牛就此次事件的表态不仅未能赢得公众的信任,反而留下了更多的疑问。

后续问题1:“我们必须惩罚不良企业,直到它们破产”。

12月27日,记者走访长沙多家超市发现,蒙牛250mL纯牛奶仍在销售。在麦德龙超市,记者看到蒙牛纯牛奶旁边摆放着促销广告和报纸,上面写着:《蒙牛称含强致癌物的牛奶未流入市场》。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2月24日公布近期全国液体乳制品抽检结果。其中,蒙牛乳业有限公司2011年10月18日生产的250ml/盒纯奶产品被检出黄曲霉毒素M1超标140%。

董金石告诉记者,黄曲霉毒素M1的毒性比三聚氰胺更大,是一级致癌物。

12月25日凌晨,蒙牛在其官网发布的《关于蒙牛眉山工厂产品抽检的情况说明》中表示:在此,我们向全国消费者郑重道歉!我们将认真吸取此次事件的重要教训,真诚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监督,严格执行国家和企业各项质量和检测标准,从每一个环节入手,有效控制质量。

当日晚9时30分,蒙牛再次发布《关于蒙牛眉山工厂抽检情况的进一步说明》,再次向消费者致歉。

不过,蒙牛的道歉似乎并未得到公众认可,被指缺乏诚意、“具有欺骗性”。因为这已经不是蒙牛第一次道歉了。

2008年,蒙牛因生产含有三聚氰胺的液态奶向公众道歉。2010年,在诽谤竞争对手和特仑苏OMP丑闻之后,蒙牛再次道歉并“低下了头”。但蒙牛除了每次都道歉之外,似乎从未被追究过责任。比如,榆林251名学生集体中毒事件,最终调查结果是没有发现致病菌,此事被忽视。

近日,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布了一段2008年深圳卫视的视频。时任蒙牛首席财务官姚同山在香港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们发往香港的产品与我们出口的产品是一样的,保证比内地的产品更好。质量更好、更安全”的言论立即遭到网友广泛批评。

据悉,质监部门目前已对黄曲霉毒素事件立案调查,核实后将按照规定处以高额处罚。

12月27日,记者就黄曲霉毒素事件采访内蒙古蒙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蒙牛人员给了记者一个电话号码,并表示可以联系采访,但记者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晚上电话就接通了。得知记者身份后,对方承诺“稍后给你回电”,然后就匆匆挂断电话。但截至发稿,记者尚未接到回电。

12月28日,记者再次拨打蒙牛电话。人员告诉记者:“我们没有添加黄曲霉毒素,这种物质是牛在吃饲料的过程中产生的。”言下之意似乎并没有错。

著名食品安全专家董金石认为,企业不能仅靠道歉来解决产品问题。职能部门要加大对涉事企业的处罚力度。“就像外国一样,不良企业必须受到惩罚,直到他们失去全部财产。”

中国区域竞争力研究院首席顾问范立祥表示:“蒙牛连续多次遭遇此类重大事故,我国是否应该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让此类企业永久退出市场?背后的原因屡屡发生”告诫是,违法的成本极低。”

问题二:驰名商标、名牌产品称号应予撤销。

蒙牛官网列出了公司获得的各项荣誉:2010年“最受关注的低碳贡献企业”、“中国城市消费者喜爱的世博概念品牌”、“探月工程唯一指定乳制品”、“国际食品工业奖”、“唯一进入亚洲上市公司50强的乳制品企业”等;2011年荣获“中国管理金奖”、“全国服务先进单位”;质量”,连续五年服务博鳌。荣获“博鳌之星”称号,排名“博鳌第一”。连续五年“全国市场同类产品销量第一”、“2011全球广告主周-中国最受消费者信赖奖”、“2010-2011年度杰出品牌大奖”等。

记者还注意到,早在2002年,“蒙牛”就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其液态奶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在三聚氰胺事件之前,还获得了《产品质量免检证书》。蒙牛人员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公司完全无愧于这些荣誉称号。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后,国家质检总局宣布取消检出三聚氰胺的中国知名乳品企业的国家免检资格;它还将停止免除食品制造商出口食品的检验。这些乳制品企业包括蒙牛。

中国驰名商标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中国驰名商标不会被撤销。

董金石指出,食品生产企业出现问题后,应该收回一些荣誉。情节严重的,依法查处、吊销生产许可证,并取消该企业的生产资格。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建议,商业荣誉应建立退休和年审制度,荣誉不应申请终身。根据我国《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驰名商标的申请和审查有严格的程序和条件。然而,一旦企业获得了驰名商标,一切就一帆风顺了。即使后来出现问题,也没有撤销驰名商标的程序,企业在风头正劲后仍然可以在市场上耀武扬威。

李健建议,对于驰名商标等类似荣誉的评选,应建立跟踪督办、违法扣减、年度评审、重大违规行为剔除等机制,体现对所授予荣誉的责任。

问题三:蒙牛的自查计划只是形式?

“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当地个别牧场的一批饲料因天气潮湿而发霉,导致奶牛食用这些饲料后原奶中黄曲霉毒素超标。”12月26日,蒙牛集团相关人士向媒体透露,由于眉山工厂原奶质检人员出现重大失误,导致该批次原奶中黄曲霉毒素未检出超标。

蒙牛在其网站上宣传称,其生产线上的每一包牛奶“都要经过9道工序、36个监控点、105项指标检测。只要一项检测不合格,整批产品将不允许上架”。市场。”

消费者质疑:质监部门抽查能发现的问题,为何蒙牛自检却查不到?蒙牛所谓的检验程序是否只是形式?是只有这一次被忽视了,还是这只是冰山一角?

董金石表示,这起事件表面上是饲料或者质检人员的问题,但实际上是蒙牛管理体系的问题。管理系统包括饲料管理系统、饲喂系统、乳汁检测系统、采集系统、处理系统等,即使饲料出现问题,如果管理系统健全,问题也可以完全避免。

问题四:涉案产品是否确实未进入市场?

蒙牛在其官网《说明》中表示:“由于该批次产品抽检时尚未出库,公司立即对所有产品进行查封、销毁,确保没有问题产品流向市场。”目前,蒙牛销售的所有产品均为合格产品。”

12月26日,有网友发帖称,自己当天购买了蒙牛眉山工厂生产的250mL纯牛奶,并附上照片。该牛奶的生产批号为GCCA//Zc,生产日期为10月18日。

蒙牛副总裁兼新闻发言人卢建军表示,并非10月18日眉山工厂生产的所有产品都存在问题。蒙牛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均经过检测合格。蒙牛人员也告诉记者:“只有这一批有问题。”

董金石认为,公众的质疑不无道理。蒙牛的解释并不能令人信服。如果蒙牛想要说服公众,就必须公开所有的检测结果,包括未经质监部门抽检的牛奶。

乳业专家王丁棉也指出,蒙牛需要向社会公开这批问题产品的生产数量和销毁数量记录。两者对比可以明确这批产品是否已被完全销毁,让消费者了解得清楚。

问题5:为什么2个月后才公布检测结果?

为什么10月份的检查结果最近才公布?

蒙牛人员解释:“这不是我们公布的,而是政府部门公布的,这是质检部门的流程问题。”

卢建军还向媒体表示,质检总局确实早在10月19日就查出了问题产品,但公司认为这些产品在内部生产过程中存在问题,因此没有义务公布。对公众。

对此,有法律专家认为,如果企业未能及时公布检测结果,给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企业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看来蒙牛的诸多说辞都很难让消费者信服。现在公众期待的是有关方面深入调查,找出问题根源,期待蒙牛彻底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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