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供应链管理热潮的推动下,药品编码等问题再次被提上议程。
“未来1到3年,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将成为主要应用系统。供应链管理系统的打造可能会带来30亿到40亿的市场规模。”北京爱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谢朝晖近日在上海举办的中国医药供应链管理峰会上表示。
电子监管推广
电子监管成为企业打造供应链的最大动力。
去年5月发布的《关于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号文件规定:“基本药物品种生产中标企业均应于2011年3月31日前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络。基本药物品种出厂前,生产企业自2011年4月1日起,销售药品必须按照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基本药物目录中未加印有药品电子监管码的品种。已入网且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不得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
今年6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下发电子监管《关于做好2011年度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号文,强调“2012年2月底前,所有生产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品种必须分配代码,各基本药物流通企业必须通过电子监管平台上传数据”。监督网络。已注册、注销基本药物的企业不得发放基本药物。”
“政府监管可以说是最大的推动力,企业一定要配合。”谢朝晖说道。谢朝晖的公司艾创目前是供应链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的领导者。占据较大市场份额,拥有约1600家制药公司客户,其中绝大多数为集团企业和外资企业。
在谢朝晖看来,对于医药企业来说,“构建医药供应链的关键点是流程再造,因为电子监管之后,必须改变原有的流程,实现与现有系统的连接。”由于成本增加,监管政策遭到一些企业的反对。有业内人士指出:“当监管延伸至全行业时,局部、短期的困难将转化为长期效益。”
谢朝晖认为,药品电子监管政策的发展方向之一是覆盖全品种,即覆盖所有药品。
据他了解,电子药品监管目前仅覆盖30%的品种,“十二五”将实施70%。“企业应积极发展自己的供应链系统,同时配合政府推动电子监管的改进,从而将成本转化为内部管理价值,也增强核心竞争力。”
团结的混乱
医药供应链建设无疑已成为大势所趋。在本次中国医药供应链管理峰会上,很多业务人士提出了一个共同的困惑:在医药供应链管理中,如何兼容电子监管码、商品条码、药品标准码和物流条码,避免设备重复识别和重复操作商业?
目前这个问题还没有明确的答案。九洲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首席供应链专家高志勇透露,商务部近期已召集相关企业召开研讨会,讨论相关编码的统一问题,但目前尚未达成共识。事实上,早在2008年,征求意见稿《国家药品代码管理办法》就已发布。明确,国家统一的药品编码“适用于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等各个领域,以及电子政务和药品信息化建设、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电子商务。”
征求意见稿指出,国家药品代码由标准代码、监管代码和分类代码组成。它不仅用于识别药品身份,而且反映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管的整个管理过程。标准码的作用相当于为每种药品发放一张身份证;监管法规依据GMP、GSP对生产、流通的强制性管理要求,规定了药品的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等;分类码主要满足产业链上下游分类查询和统计分析的需求。最后,三码可以一起使用,即“三码合一”。这一规定在当时被广泛期待:长期困扰行业的“千码抢”的尴尬局面或将终结。
在监管法规大力推广的今天,行业对其他法规统一的需求日益迫切。“统一时间不宜太长,下一步政府会出台相关政策,三码统一、相互转换、与国际标准接轨等问题都会得到解决。现在最关键的是确保药品安全和质量的可追溯性。”一位内部人士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