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妈妈,你醒醒啊!”距离五岁生日仅剩一个月的黄树全一年多来一直在床边给母亲赖洪娜打电话,却从未听到母亲的回应。2007年初,赖红娜到天河区长兴人民医院做无痛人流,但仍昏迷不醒,处于植物人状态。目前,赖红娜的丈夫已起诉天河区长兴人民医院,索赔420万余元。
赖红娜家的三姐妹都嫁给了军人。年近40岁的赖红娜和广州现役军官黄少校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还有一个5岁的儿子。作为一名军属,赖红娜刚刚在广州的一个居委会找到了工作。正当他们一家人团聚,期待着在广州开始新的生活时,不幸的事情发生了。
2007年1月28日,赖红娜因病到天河区长兴人民医院就医。医生诊断她为早孕,并要求她进行流产。中午12时30分,赖红娜打电话给丈夫汇钱去医院堕胎。然而,中午12点55分,当黄少校赶到医院时,赖红娜已经昏迷不醒,正在手术台上接受抢救。
黄少校见情况危急,要求医院立即将赖洪娜转移至附近医疗条件较好的南方医院或武警医院抢救,但医院拒绝。直到下午四点才到。长兴人民医院通知距离较远的广州市第一医院派车来接她。赖红娜在广州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昏迷了40多天。在黄少校的坚持下,长兴人民医院同意将赖洪娜转往广州军区总医院救治。经诊断,赖红娜处于“植物人状态”。
索赔人身伤害赔偿420万余元
2007年11月,黄少校作为赖洪娜的法定代表人,将长兴县人民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护理费和继续治疗费420万余元。长兴人民医院表示,此次事故纯属麻醉事故,纠纷应在法院的安排下接受专业医学鉴定。黄少校认为,给妻子进行全身麻醉的孙医生并不是专业麻醉师,其执业地点也不在长兴人民医院。其行为违反了《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构成非法行医,不构成医疗事故。鉴别。长兴人民医院回应称,实施麻醉的孙医生在陇东医院行医。长兴人民医院邀请孙某会诊,不属于非法行医,并出示了《会诊邀请函》作为证据。但原告认为《会诊邀请函》是事后伪造的证据。据了解,目前双方仍处于胶着状态。双方已同意进行法医鉴定,但尚未得出结果。
医院不再支付每月3万元
赖红娜现在光是医药费每个月就需要3万多元,这还不包括两名护理人员的工资、营养费等,“光是一袋纸尿裤就需要35元一天”。黄少校表示,事件发生后,他与长兴人民医院签署了一份协议。在法院判决生效前,长兴人民医院无条件支付赖红娜的医疗费用。“但从去年3月份开始,长兴人民医院拒付护理人员的护理费,还拖欠医院的医疗费,害得我到处借钱。”
儿子经常问他:“妈妈为什么不给我治病?”喊累了,黄少校就会在妻子耳边播放亲戚的录音和她喜欢听的歌曲。“我的家庭就这样被毁了,我的儿子竟然成了单亲妈妈。下班后我整天赶去医院照顾我的妻子,现在我们唯一的希望就是她能醒来。”黄少校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