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疗超千元须先行告知吗(诊疗超千元须先行告知病人吗)

从本月起,患者接受1000元以上医疗费用的,医院必须提前告知患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确保患者对医疗信息的知情权。《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本月正式实施,进一步强调患者知情权。重症监护费用必须传达给患者日前,北京市卫生局转发卫...

从本月起,患者接受1000元以上医疗费用的,医院必须提前告知患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确保患者对医疗信息的知情权。《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本月正式实施,进一步强调患者知情权。

重症监护费用必须传达给患者

诊疗超千元须先行告知吗(诊疗超千元须先行告知病人吗)

日前,北京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本月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为保障患者知情权,“高值”诊疗项目应当提前告知患者。

除收费1000元以上的项目外,医疗单位必须公开的信息还包括患者接受的重症监护、介入诊疗等费用。医保患者就医时,必须提前告知患者自付费用比例较高的药品和诊疗项目。

常用药品价格须向患者公开

同时,应当将患者在医疗服务中使用的药品、血液及其制品、医用耗材以及接受的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医疗费用总额等情况告知患者。提供查询服务或提供费用清单。当患者主动询问药品价格等相关信息时,医疗机构有义务如实告知。

从事疾病诊断、治疗、采供血等活动的医疗卫生服务单位还必须向患者公开其执业许可证、人员基本注册信息和身份证明、批准的诊疗科目、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疗项目的价格。医疗保险、新农合等消耗品及其报销比例。

《办法》还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书面申请获取医疗相关信息。医疗卫生服务单位收到信息获取申请并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答复;当场无法答复的,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

需要事先通知的医疗服务

1.患者接受的重症监护、介入诊疗、手术治疗、血液净化、器官移植、人工关节置换、高值费用项目等诊疗服务及其收费标准。

2.患者接受的超声、造影、计算机断层扫描、磁共振成像等主要辅助检查项目及其收费标准。

3.医保患者自费比例较高的药品和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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