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1日,六部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评估工作协调会在北京召开。参与联合检查的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评价相关内容进行了说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卞振甲对即将开展的六部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检查进行了动员部署。
卞振甲指出,召开六部门协调会的目的是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熟悉方法,为下一步检查评估工作奠定基础。检查评价组要通过深入基层城市、检查生产经营企业、随机抽查文件资料等方式,掌握真实情况,客观评价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推动地方政府对专项整治结果进行分析。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实际,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问题。但我们不能指望通过几次集中整改就能解决问题。通过此次检查评估,鼓励各地牢固树立重视药品安全的责任意识,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他表示,在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不少地方、部门反映了一些共性问题。通过此次检查评估,要会同地方政府,查找假冒伪劣药品屡次生产销售、违法药品广告屡禁、非药品假冒药品屡次查处违法的原因,梳理深入剖析深层次体制问题,总结地方建立长效机制,研究制定推动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根本措施,确保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得到有效落实。国务院的部署得到真正落实。
卞振甲强调,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是否有效,关键要看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违法行为是否得到遏制,虚假违法药品广告是否得到遏制,药品生产、供应和质量是否得到保障。国家基本药物有保障,医药产业结构是否调整,药品研发、生产、流通监管是否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药品管理是否加强。这是检验特殊药品安全整顿成效的标准,也是本次检查评价的重点。
此次检查评估是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下而上全面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进行的。自查自评分数已形成。此次抽查10个省份,是为了完成这些省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并核实各项工作任务的状态。卫生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医药管理局等六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10个联合检查和评估小组。10月12日起,他们将陆续前往广东、云南。等待10个省市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