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化妆品法律法规(食品和化妆品新国标)

9月1日起,按照《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规定,包装上使用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文字的化妆品将被视为不合格化妆品。此外,《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也同时正式实施,规定食品不能夸耀药用功能。新规实施后,企业能否立即做出正确反应?市场上的食品、化妆品是否按照...

9月1日起,按照《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规定,包装上使用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文字的化妆品将被视为不合格化妆品。

此外,《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也同时正式实施,规定食品不能夸耀药用功能。新规实施后,企业能否立即做出正确反应?市场上的食品、化妆品是否按照要求规范了标签?近日,《市场报》记者就此问题对北京部分超市、化妆品店进行了采访。

食品化妆品法律法规(食品和化妆品新国标)

食品:标签不变,易混淆

根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名称或说明中含有“营养”或“强化”字样销售时,食品的营养素和热量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标注,并必须符合规定的定量标注在国家标准中。

《市场报》在各大超市采访中,记者发现,标有“营养”字样的袋装或盒装食品仍然频繁出现在人们面前,且未按要求标注营养成分和热量。

在发北超市太平庄店,记者看到,生产日期为2007年12月的营养早餐核桃高钙燕麦片,在说明书上只说是在国家指导下添加了人体所需的钙。专家。它富含钙质,含有丰富的水溶性膳食纤维等,没有营养标签。

在奶粉专区,《市场报》记者发现,商家们都很聪明,给自己的配料附加了各种功能。从表面上看,这并不意味着某种食品具有保健功能或疗效,但实际上,这仍然在向消费者暗示其产品具有这些功能。

在飞鹤飞跃的大婴儿配方奶粉中,商家标注了其中所含的营养成分和热量:DHAARA、CPP等,同时成分后面标注了:DHAARA,有利于智力发育,CPP有利于吸收钙、铁、锌的Olige活性益生元有利于肠道益生菌的增殖,并标有“智力吸收组合”字样。雀巢、完达山等品牌的婴幼儿奶粉包装袋上除了标注营养成分和热量外,还标明这些成分有利于大脑发育、消化吸收等。

在保健食品专区《市场报》记者看到,不少保健食品企业生产的产品被摆放在这里出售。“康福来高营养蛋白粉”卫生许可证号为广东省保健食品合格证。其精美的包装盒上有宣传语“康福莱公司是第一家通过GMP认证的保健食品公司”,说明书上写着“满足全家人的各种蛋白质营养需求”,但它不是保健食品。此外,保健食品区还销售“盖优生绿洲”高营养蛋白粉、日月星、昂力等多个品牌的食品。

化妆品:仍在提升功效

《市场报》记者注意到,这款《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标签有几个新亮点,必须标注产品的所有成分;不得标注夸大功能、虚假宣传、贬低同类产品等;不得明示或暗示任何医疗作用。

在美莲美超市,露得清、妮维雅、欧莱雅、卡尼尔、李医生等品牌都有具有祛斑治疗作用的产品。“李医生”祛痘印膏的描述中写到,“活性成分深入肌肤,调节表皮微循环,平衡油脂分泌,帮助祛除痘印”。他还表示,“实践证明,持续使用,痘印会变得更加明显。减轻一点,坚持使用,就能彻底消除红痘印。”但《市场报》记者并未查到其具体有效成分,说明书上也没有详细列出。

据中国南昌新闻网2008年3月6日报道,南昌市民蒋先生曾在八一大道一家超市根据导购推荐购买了“李医生”牌祛痘膏在南昌市。使用时却产生了相反的效果。姜老师也对“李医生”的这款产品进行了吐槽。

《市场报》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原来品牌为薇妆的药妆品并非药品,却仍被宣扬能有效祛斑、祛痘、抗过敏。

在德威大药房北太平庄店,理肤泉、雅漾、薇姿等国外进口药妆陈列在柜台前。当《市场报》记者询问药妆的作用时,导购员表示,药妆不是含有药物的化妆品,但其生产程序和流程与药品有着同样严格的标准。成分和疗效肯定是对应的。祛斑、祛痘、抗过敏等产品都有很好的疗效。因此,药妆品比其他普通化妆品更安全、更有效。随后导购员拿起一款祛斑产品,向:记者解释道,“这款产品可以阻断黑色素的生成,溶解色斑,从而达到祛斑的效果。”

成分标签:也恢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从事美容行业多年的陈女士告诉《市场报》记者,化妆品具有改善皮肤的功能,比如祛痘、保湿等,但化妆品不能代替药物进行治疗,所以只能说药物有疗效,而化妆品不具备这样的功能。然而,现在很多化妆品都声称有某种“疗效”,并大肆吹嘘。事实上,这是一种替代概念、误导消费者的方式,很容易引起消费者过敏或不适。标注成分可以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维护自身权益。当化妆品成分标注细化后,消费者将更容易选择适合自己体质的产品。避免因产品标签不完整而导致使用后产生不良后果。

质检总局继发布《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后,还专门编制了《〈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实施指南》,其中列出了化妆品标签中的一些“禁用词语”,包括杀菌、除疤、抑菌、除菌、祛斑、防脱发,无毒的话。Madara等《实施指南》方便普通消费者区分“功能”和“疗效”,避免被商家欺骗。

陈女士向《市场报》记者分析称,采访中发现的“李医生”产品及药妆产品的介绍用语违反了《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医疗效果的词语”的规定。

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吴家瑞博士也告诉《市场报》记者,食品中一旦添加药物成分,就应该归类为药品或保健品。然而,为了吸引消费者,商家常常声称自己的产品具有这样或那样的治疗作用。其实,这是对消费者的一种欺骗。《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规定,食品标签不得含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可能明示或暗示其具有保健作用。这对于整个医药保健品行业来说绝对是一件好事,可以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部门也有依据有效打击这一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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